醫療設備、醫用耗材出入庫管理制度
發布時間:
2022-05-18 12:00
儀器設備維修規定: 1、定期巡視臨床各科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,設備發生故障如需維修時,各科應填寫維修申請單后,報告后勤保障部由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并做好維修記錄,保證設備完好率。 2、不準搬動的儀器,不得隨意挪動。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,發現儀器運轉異常時,應立即查找原因,及時排除故障,必要時應請藥械科維修人員協助,嚴禁帶故障和超負荷使用和運轉。 3、儀器損壞需要修理者,可按規定將維修申請逐項填寫清楚,輕便儀器送后勤部維修室修理;不宜搬動者,將申請單報后勤部,由后勤部維修人員簽收并注明修復日期,按時交付使用。 4、各科室使用的設備,發生故障時,未經批準,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。
臨床,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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